據新華社上海6月26日電(記者 周琳)因違規收費、未經批准開展評比達標、有償提供信息等原因,6月24日審計署公佈的報告中,多個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被“點名”。
  違規提供醫生通訊錄、收取企業評審費、出售醫院用藥數據、操縱市場價格,記者梳理髮現,為了給自己牟利,一些行業協會對企業的需求可謂“對症下藥”。
  審計報告指出,一些中央部門主管的社會組織和所屬單位依托行政資源不當牟利。至2013年底,衛生計生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3個部門主管的35個社會組織和61個所屬事業單位利用所在部門影響,採取違規收費、未經批准開展評比達標、有償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計29.75億元,部分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1.49億元。
  為給自己牟利,被點名的行業協會違規行為名目繁多,對企業的需求可謂“對症下藥”。例如,中華醫學會在2012年至2013年召開的160個學術會議中,用廣告展位、醫生通訊錄和註冊信息等作為回報,以20萬元至100萬元價格公開標註不同等級的贊助商資格,收取醫葯企業贊助8.2億元。
  審計報告顯示,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將受衛生計生委委托收集的醫院用藥數據,出售給醫葯市場調研公司,2011年至2013年違規取得收入3527.1萬元。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廖鴻今年年初表示,為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去行政化”,民政部在2014年啟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爭取到2015年底前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行業協會“斂財術”
  手法一:“公為私用”。2012年的審計報告中指出,2010年和2011年,中國民營科技實業家協會多收取理事單位會費200萬元,專門用於支付常務理事單位休閑度假等與協會無關的開支。
  手法二:“伸手要錢”。據披露,高新區協會違反有關社會團體的單位會員不得為國家機關的規定,將81個地方高新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和14個省市級科技廳(委)吸收為單位會員,2010年至2011年收取會費94.2萬元。
  手法三:為企業“代言”。2013年,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因組織部分金店壟斷黃、鉑金飾品價格被查,其通過相關行業文件,約定黃、鉑金飾品零售價的測算方式、測算公式和定價浮動幅度,最終被國家發改委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
  手法四:為自己“謀利”。2008年至2011年,公安部所屬中國消防協會在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資質的情況下發行考試教材等,取得收入825.32萬元。  (原標題:部分行業協會違規斂財近3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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