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咸陽訊(記者張林) 兩名職校女孩接受一婚慶公司邀請去參加表演,半路遭遇車禍,一女孩全身多處受傷,另一女孩當場身亡。而婚慶公司派來送她們去表演的司機竟是個16歲無駕照的協警。
  受傷女生
  “張老師說讓我去我就去了”
  11月21日,在咸陽市中心醫院骨科病房,黨某躺在病床上,一個多月前的那場車禍讓她頭部受傷、全身多處骨折。
  “我女兒是彬縣職教中心二年級學生,由於孩子喜歡舞蹈,入校後學校多次安排她和同學到外面參加演出。國慶節當天,學校讓孩子去參加縣上組織的活動的彩排。”黨某的父親黨懷懷說,彩排結束後,一婚慶公司的老闆樊某打來電話,讓女兒和同學辛某去參加一個婚禮表演,並說會開車來接她倆。“樊某是女兒聲樂老師張某曾經的學生,張某當時讓她倆去,沒想到去的路上發生了車禍。樊某、司機高某和我女兒都受了重傷,辛某不幸當場身亡。”黨懷懷說。
  “我和樊某是之前在學校的演出活動上認識的,有一次他找我和辛某去參加婚慶表演,給了我們一人100元,這次是第二次,本來我不想去,張老師說讓我去我就去了。”黨某說。黨懷懷稱,據他事後瞭解,事發當天駕車的司機高某,是彬縣公安局一名協警,今年才16歲,還沒有駕照。
  老師
  
  “不是我讓她們去表演的”
  “黨某和辛某都是我的學生,國慶節參加彩排,我只是早上出發時在車上見到她們兩個。彩排結束後,我有事就離開了,根本不是我讓她們去參加婚慶表演的。”11月21日,張某在電話中說。
  張某稱,他一直很反對學生為了掙錢,私自在外面演出。事發前幾天,他還因為辛某私自參加商演,在課堂上批評過她。
  證實
  
  司機系協警 為無證駕駛
  11月2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在彬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瞭解到,司機高某是樊某的朋友,當時被叫去幫忙,目前事故已處理完畢,認定高某無證駕駛負全責,死者辛某的家屬已得到賠償,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處理。
  華商報記者從黨某母親出示的一份事故認定書上看到:10月1日下午3時許,16歲的高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借來的一輛陝D牌照小轎車,車內坐著樊某和辛某、黨某,在從彬縣縣城前往小章鎮途中,與程某駕駛的貨車相撞,導致辛某當場身亡,其餘3人受傷。
  彬縣公安局巡警大隊一位工作人員稱,高某是從一保安公司借調來當協警的,借調前他隱瞞了年齡,事發後再沒來上班。
  “我給女兒看病已經花去了12萬元,而學校、婚慶公司老闆、肇事司機都沒有拿出錢來給我女兒治病。”黨懷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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